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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年7月3日至7月4日,北京仲裁委员会/北京国际仲裁院(以下称“北仲”)2025年度第一期、第二期仲裁员业务培训会举行,旨在深度赋能仲裁员专业成长与发展,全面提升办案质效与专业素养,进一步夯实北仲仲裁品牌的凝聚力和影响力。培训期间,围绕“仲裁庭成员如何切实发挥纠纷解决的主体作用,更好协同推进仲裁程序、提高纠纷解决的质效”,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金融专委会主任、北仲仲裁员卜祥瑞以“在‘善与衡平’的艺术中 协同推进仲裁程序”为题进行发言。全文如下:
“法律是善和衡平的艺术”,而仲裁更是这种特定艺术在纠纷解决领域的精妙实践。对于仲裁庭首席、边席如何协同推进仲裁程序,个人有以下几点体会:
01
审慎“接指”
无论是接受仲裁委员会领导的指定,还是当事人的选定,首席或边席均应持审慎的态度,不接受有利益冲突的案件的指定或选定。按照北仲的规范要求,应予披露的信息必须披露,该回避的必须回避。
02
拒绝跨界
无论是边席还是首席,都必须拒绝仲裁业务的跨界,坚决不接受不熟悉领域案件的选定或指定。这既是对当事人负责,也可避免给当事人留下仲裁员或仲裁机构不专业的观感。仲裁机构通常会依据仲裁员专业领域进行指定,但即便如此,若发现案件超出自身擅长范畴,仍应主动拒绝接受,以专业底色守护仲裁公信力。
03
学习心态
查理・芒格说过,终身学习是人生复利的终极引擎。仲裁员尤需秉持这一理念,在实践中持续精进。要向案件学习,认真履职,仔细阅卷,须知细节之中往往藏着案件的关键。要向当事人学习,申请人、被申请人的抗辩主张都是很好的学习资料。要向边席借鉴多元视角,向办案秘书研习程序规范,正所谓“尺有所短,寸有所长”。更要对标首席,像首席一样思考问题、统筹全局,在协同中提升对程序的整体把握。
04
摆正位置
摆正位置并非指某方指定的仲裁员一定坐在某侧,而在于恪守仲裁员身份的边界与协作准则。作为边席仲裁员一定要充分尊重首席和另外的边席,更要尊重当事人。仲裁员不是官员,首席是程序的主持人但不是“主席”。作为首席,切忌把普通程序变成简易程序,甚至变成“独裁”程序。仲裁庭要协同推进仲裁程序,若首席遗漏程序事项,边席应予以必要的提示,做到补台不拆台,到位不越位,共同守护仲裁程序的完整和安全。
05
善意提问
首席仲裁员要在庭审中保障边席仲裁员权利的行使,事实调查要征求边席有无问题提问,程序安排要积极征求边席意见。边席补充提问时一定要以善意为出发点,恪守中立立场——对于可能不利于非选定方的尖锐问题,最好建议由首席提问。提问过程中要多问事实,少说或者不说观点,在中立的询问中逐渐查明案件事实。
06
肝胆相照
仲裁庭成员休戚与共、荣辱相连。仲裁庭审理和裁决的质量与法律效果是仲裁庭全体成员的集体成果。一旦案件出现撤裁、不予执行或被投诉等情形,将影响每一位仲裁庭成员的信誉和仲裁机构的公信力。因此,无论是在程序推进,还是在庭前、庭后评议时,仲裁员若有不同意见,应该直接陈明自己的观点。当然,我们在评议过程中一定要充分肯定首席和另外边席所作的努力,最好以探讨方式阐释问题与观点,毕竟法律事实不是绝对的,观点分歧也并非不可调和。仲裁员的不同判断本就无绝对对错之分。仲裁员要对程序、事实和裁决共同负责,不能过度依赖首席,若首席考虑不周,边席要履行“查漏补缺”之责。
07
助力裁决
边席要及时对首席撰写的裁决稿发表意见,努力做到三个“关注”:关注仲裁程序、关注事实认定、关注裁判说理。本人做首席时对边席修改自己撰写的裁决法律适用、事实认定、语句错误乃至笔误的修改,持积极欢迎与感谢的心态。裁决定稿后,也要及时签署裁决,确保程序高效推进。
08
不忘初心
法律人的初心,在于对社会公平正义的执着追求。仲裁工作的特殊价值,正在于能够让仲裁员将职业实践与理想热爱紧密结合。读书时把手写稿化作铅字付梓,是何等幸事——我至今仍珍藏着1987年学院的第一张刊载自己杂文铅字印刷学报。如今我们可以把自己对法律的理解、对法治的思考,乃至法律人最初对公平正义的向往融入仲裁裁决,化作永恒的法律文书,何乐而不为!
“不忘初心,不辱使命”绝不是一句空话。我们仲裁员应该携起手来,为提高仲裁公信力贡献力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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